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批准,我校2025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以下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和家国情怀、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养高、创新意识强、未来致力于国家种业科技发展和种源安全的拔尖创新人才,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符合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高考成绩优异、综合素质优秀、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河北、山西、辽宁、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和新疆等15个省份招生。分省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4月20日至5月10日考生可登录
(二)考生须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三)确认考核
报名考生须于6月10日至6月20日登录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强基计划学校考核(以下简称校考)。确认参加校考的考生须通过报名平台签订承诺书,确认不参加或逾期未确认视为主动放弃报考。对于确认参加我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
(四)入围校考办法
6月26日前,我校在确认参加校考的考生范围内确定并公布入围参加校考考生名单。入围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面向强基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入围规则如下:
我校根据入围成绩(入围成绩=高考成绩+数学成绩×0.5+生物成绩×0.5),从高到低排序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校考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全部入围);对于入围成绩排位在各省招生计划数7倍以内的考生,若数学或生物高考成绩达到该科目满分的95%(含)以上亦可入围。
(五)校考办法
1.校考时间
我校于7月3日之前举行考核,具体事项请考生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相关公告。
2.校考内容
校考包括面试和体育
(1)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兴趣志向、学科特长、创新意识和培养潜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考生、考场、专家“三随机”抽签方式进行。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将在面试过程中作为重要参考资料。
(2)体育
3.校考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即为校考成绩。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85%+校考成绩×15%。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成绩、校考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排序。
拟录取名单于7月5日前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批准后报各省级招生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培养模式。实施“3+N”本研衔接培养,“3”为本科基础阶段学习年限,“N”为硕博研究生学习年限,时间3~5年。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分流机制,对强基计划学生学业、思想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科学分流。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后,主要在生物育种相关专业进行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专业招生名额以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强基计划学生单独编班,实施书院制、导师制、学分制,以及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等培养模式。
(二)培养特色。注重跨学科交叉培养,设置交叉学科选修模块,以“兴趣+需求”引导学生涉猎不同学科领域,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实施科教协同育人,依托全国重点实验室、未来农业研究院、现代产业学院等重大
(三)激励机制。配备院士、知名教授等一流师资力量,为学生提供个性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我校。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
(三)有以下情况者,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不予录取: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
(四)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本学科之外的专业就读。
(五)参加校考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考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可酌情提供路费和住宿补贴。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考试招生等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民主监督和管理下,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对强基计划录取的新生,学校将开展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各级
七、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s://zhshw.nwafu.edu.cn/
招生咨询邮箱:zhaoshb@nwaf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9-87091406
学校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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