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
第二条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
办学层次:本科
学制:四年
学院性质: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网址:http://www.xthtc.com
邮编:710109
招生咨询电话:029—38952789
第三条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招生办公室是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处室,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院严格按照教育厅的政策要求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各生源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原则上提档比例为1:1,其他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招生批次以考生所在生源省市招办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条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我院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照顾政策。
第十一条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对所有投档考生,原则按照志愿录取,志愿不满时按当地省级招办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二条学院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根据学院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报考我院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我院原则上不预留计划,如预留计划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的1%比例预留,用于调节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五章收费及资助
第十六条我院严格按照向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抄送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一、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8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
二、学校资助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六章发证
第十八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
二零二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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