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我院录取后,贫困家庭学生可凭通知书在当地教育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爱国爱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诚实守信、综合考评优异者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者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贫困家庭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俭学等助你顺利完成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
二、国家助学金
助学金生均3700元/年(不含退役士兵助学金)
三、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当地教育局办理每年按实际缴纳学费最高不超过20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
四、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五、学校奖助学金: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
注:各项资助具体实施细则详见《学生手册》,资助中心提供全程申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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