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中职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
第三条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代码:13700(国标)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六、学院简介:
学院具有博士、硕士学位
学院拥有智慧城市实训室、智能制造实训中心、网络攻防与测评实训室、智慧无人机实训室、水环境监测与治理等共109个专业实训室。实训室建设适应现代智能制造产业转型、升级,突出生产性教学与先进企业生产技术的衔接,开设的实训项目与智能制造、大
学院注重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培养。近年,在全国和天津市举办的各类技能竞赛中,学院300余名学生获奖。
学院毕业生技术技能强、综合素质高,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学院与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电装电子有限公司、SMC(天津)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三星视界有限公司、天津市新天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众多百强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一对一的为毕业生提供充足就业选择,确保毕业生优质就业。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第五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第七条收费标准
①学费标准:经天津市主管部门批准,学费标准为5000-5500元/生·年。
②住宿费标准:4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6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700元;8人间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600元。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最终价格以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第九条根据《2024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录取按工程技术类和管理服务类分别进行,以考生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对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录取依据《2024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同时,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报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日期报到者,请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身体等方面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法纪的考生,学院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
第十八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在校生。学院为贫困生开通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九条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此前章程一律废止。
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
第二十五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http:// www.pctj.edu.cn
咨询电话:022-26983723、26983773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邮编:3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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