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
1、公示期内,录取公示考生不得放弃。
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校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公示时间从5月18日起到5月31日止,共10个工作日。
5、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招生就业处:0571-58108888、58108080
6、公示期结束后,将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7月中上旬)
各位考生:
根据《
1、公示期内,录取公示考生不得放弃。
2、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校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公示时间从5月18日起到5月31日止,共10个工作日。
5、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招生就业处:0571-58108888、58108080
6、公示期结束后,将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7月中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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