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 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开展
第二条
第三条 学院名称:
第四条 国标代码:12907、单招院校代码:8012。
第五条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七条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20号。
第八条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程序规范、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领导班子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协调单独招生工作、加强各组之间协调联动。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督导组、考(测)试组、录取组、宣传组、安全组、后勤服务保障组等6个工作组,负责各环节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报考资格及说明
第十条 按照《关于做好黑龙江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凡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学院 2025年高职单招考试。
第十一条 说明:
1、
2、学院专业更适合物理类、男生就读。
3、建议报考铁路相关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及高度近视,身体无残疾、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纹身、体态端正、身体健康,25周岁以下。
第四章 志愿填报方法及要求
第十二条 填报方法: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https://www.hljea.org.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黑龙江省2025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第十三条 填报要求:第一、第二阶段考生可分别填报 1 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黑龙江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公布时间:2025年2月20日,公布招生计划;如一阶段录取未满将于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布第二阶段剩余招生计划。
公布招生计划网站: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https://www.hljea.org.cn)
第六章 准考证打印、考试内容、形式及时间
第十五条 报考学院的考生须在考前缴纳单独招生考务费,考务费为300元。采取网上缴费方式,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准考证、参加测(考)试,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请关注“
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及形式:综合
1、“文化基础
2、“职业适应性
第十七条 考试时间:
(一)文化基础
2025年3月8日8:30-11:30
(二)职业适应性面试
2025年3月8日13:30-17:00
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按综合
第十九条 当综合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束后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经省招考院审核通过的录取结果,若学院第一阶段录取未满,第一阶段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可按省招考院规定填报志愿,参加学院第二阶段
第二十二条 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须按照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统一安排参加各市(地)招考机构组织的我省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三条 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已被高职单招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准参加我省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我省 2025 年职业教育春季高考的报名和考试。
第二十四条 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将与学院当年高考录取通知书同期发放。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
第九章 考风考纪管理
第二十六条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招生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51—51893230、51893286
督导电话:0451—51893290
学院官网:http://www.chrtc.org.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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