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修课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学生基本素养,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对公共选修课的管理,现就2023-2024-2学年公共选修课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全校公共选修课的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全校公共选修课工作小组。
执行工作组:
组 长:刘江峰
副组长:寇进、陈炼红、覃业银
组 员:教学
职 责:负责组织全校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组织学生进行选课并对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二、申报工作
(一)申报类型
公共选修课程分为科学素养类和人文素养类。每门课程一般为 1 学分(18 学时)。
(二)申报要求
1.开课资格:
开课
2.开课要求
(1)申报
(2)根据教学内容合理安排学时,原则上,每门课程设置18学时,计1学分。
(3)合理安排选课学生数。开班人数要求在30人以上,最多不超过110人。选课人数不满30人不予开课。
(4)开课
(5)
(三)申报程序
1.
2.
3.教学
三、公选课时间安排
全校公共选课上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双周周一的5-6节
四、选课安排
2023-2024-2学期第一周组织学生进行全校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工作。(见具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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