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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政法职业学院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入学须知

| 来源: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2426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入学须知

  亲爱的同学:

  你好,衷心祝贺你被录取为我院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新生!真诚地欢迎你到我院学习,为了使你到学院后能够尽快办理相关手续顺利完成报到注册等过程,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20101222日,时报到,报到后当天下午安排入学教育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向招生就业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不能超过周。逾期周不报到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报到地点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三、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和物品

  (一) 录取通知书。

  (二) 准考证或身份证

  四、户口迁移、新生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根据《关于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生户口和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09]441号)文件精神入学时档案、户口及组织关系必须转迁至我院。

  1、户口迁移

  新生必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相一致,否则无法落户。

  (2)《户口迁移证》须由迁出地派出所填写身份证号码,无身份证号码的一律不予迁入,并提供本人血型、身高,《户口迁移证》的右下角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的印章。

  (3)户口迁往地址请写明: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2新生档案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毕业学校或档案管理单位提取个人档案,档案提供单位负责用专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封章由本人自带交所在系,由所在系统一到学生处。

  3组织关系

  党员必须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党组织关系须由县级以上党组织转到中共海南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党员档案材料用挂号邮寄“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收,邮编571100,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280号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组织关系介绍信请自带,入学后请到组织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团组织关系须经原所在单位团委转出。

  五、照片

  本人最近半身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同一底片)。

  六、缴纳费用

  根据中央政法委政法【2009】21号文件精神,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可领取生活补助费,其他费用由新生自行承担。新生入校时需缴纳下列费用:

  () 住宿费:1200元/学年(四人间)。

  (二) 代收教材资料费:400元/学年(多退少补,每学年结算一次)。

  (三) 代收体检费:40元/人。

   (四) 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统一着装,着装费用自理,服装费585元/人,统一量身制作。自带军用被装。

   七、缴费方式

   为方便新生缴费,我校缴费持银行卡通过POS机缴费。请新生在当地中国工商银行办理银行卡(其他银行的也可以,但是必须是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存足缴费金,记清密码。

  八、注意事项

   (一)新生来校途中要特别注意安全,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现金、证件等物品,防止被盗、被骗或遗失。

   (二)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购买飞机、火车票可享受优惠。

   (三)学院对学生实行警务化管理。新生所用箱包尺寸不要超过 0.8×0.4×0.4米(长××高),否则难以放置

  九、联系电话

   为方便新生报到入学,学校相关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招生就业 0898-658582666585829965856488

  0898-65853799(传真)

   0898-65875574

   0898-65859825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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