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根据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
第五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
第三章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与考核办法
第六条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七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1.招生计划: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2595人。
2.招生专业(详见下方)
第八条考核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素质进行考试和职业技能进行测评。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58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国
第四章报名方式、免考资格审查、准考证领取方法
第九条报名方式: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9时至3月21日18时,考生网上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志愿填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仅限填报我校一所学校和5个专业志愿,同时需要填写是否同意调剂,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
第十条退伍士兵考生
经本人申请并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只进行职业技能
第十一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58号)的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学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附件2)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经生源学校对考生获奖情况审核确认后,于3月22日前,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考生身份证、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予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图书馆一楼东侧)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学校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备案通过后,在我校官方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领取准考证:
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于2024年4月7日8:00至18:00登录
第五章考试组织类型、考试内容、考试地点
第十三条考试组织类型:
(一)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
(二)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及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
(三)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
第十四条考试内容:
(一)文化素质考试
中职生和社会考生采用统一试卷。
1.考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
2.考试方式:考试方式为笔试,语文、数学、
(二)职业技能
1.
(1)中职生和社会考生职业技能
(2)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和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职业技能
2.
第十五条考试时间:
2024年4月8日
上午9:30—11:30文化素质考试
下午14:00—18:00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考试地点: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白羽北路999号
第六章命题、考试与评卷
第十七条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监督下,由我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命题: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相关规定,对命题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命题人员确定后,立即入闱,直至考试结束后,解除入闱状态。试卷
(二)考试:严格按照《国
(三)评分:职业技能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素质进行考试和职业技能进行测评。
(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加职业技能
2.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
3.退役士兵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照140分认定,若此类考生同时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则不予折算,文化素质成绩仍为140分。
(三)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经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由
第十九条拟录取考生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八章招生专业、收费标准与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学校单招各专业学费标准为: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助学金
(一)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二)助学金:一档助学金4000元/年,二档助学金3300元/年,三档助学金2600元/年。
第二十二条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16000元/人。
第九章新生报到、资格复查和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具体根据录取通知书中的入学须知要求携带材料,退役士兵必须把本人档案转到我校)。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与录取资格。
第二十五条此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接受全日制培养),学籍管理工作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按照录取专业的培养方案安排教学,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以国家
第二十八条咨询方式、地址:
咨询电话:0377-60551111
监督电话:0377-69995503
微信公众号:
学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白羽北路999号
邮编:474500
网址:http://www.nyvc.edu.cn
E-mail:11638977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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