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代码:000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50号
学校情况简介: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党委书记、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校成立由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4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高中类: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 2013 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专项类: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报名流程:
1.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3〕21号)执行。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免收报名考试费,各类人员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等
(1)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进行初审登记并办理报名手续。
(2)农民工须持本人户口簿、在黔务工 6 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
(3)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须持本人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办理报名手续。
(4)企业员工须持在黔务工 6 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
(5)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确认点办理报名手续。
第八条报名时间及方式:
1.志愿填报时间:2024 年 3 月 11 日 09:00 至 3 月 17 日 17:00,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最多六个专业志愿。
2.征集志愿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 09:00 至 4 月 8 日 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
第九条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
(二)中职毕业生
中职毕业生实行 “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
(三)专项类考生(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 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由我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成绩=文化素质(百分制)×50%+职业技能适应性
(二)中职毕业生的成绩=文化综合考试(百分制)×40%+职业技能
(三)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专项类考生职业技能适应性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社会考生由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根据考生本人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考生评价的标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品行端正;努力学习,身心健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评价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受过刑事处罚、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
(五)身体检查
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均须参照高考体检标准自行前往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残疾人联合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七)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我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八)参与3+3 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和统一高考。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金情况: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
3.学校奖学金:一等奖1600元/年·生、二等奖1200元/年·生、三等奖800元/年·生;
第十四条 助学金情况:根据国家政策,可申请相应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生—3800元/年·生;
2.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免(补助)学费:3500元/年·生,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生;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8000元/年·生;
4.大学生应征入伍:2000元/年·生。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51-86807971
学校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云站路50号
邮编:55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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