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
第四条学校代码:4152011663
第五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学校性质:公办
第七条招生层次:专科
第八条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九条学制:三年
第十条学校地址
杉木湖校区: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杉木湖大道东段11号(校本部)
青云湖校区: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青云湖大道东段9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等。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教育部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具体负责招生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与专业要求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一)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工作规定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考生的依据。
(二)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高考优惠政策文件有关规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分、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将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三)录取时,以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若在录取中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学校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并与其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协商决定实施录取。
(四)未完成的计划,根据各省安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计划,经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将计划调整至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五)对思想政治品德认定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和以下专业要求、建议执行。鉴于医学类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有聋哑、肢体残疾、传染病、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纹身等的考生,慎报医学类专业。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各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520101K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
520401K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
520403K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
520703K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
520416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
520507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建议女生报考。 | |
520201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男生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5厘米(根据就业岗位操作要求) | |
520201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男生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5厘米(根据就业岗位操作要求) | |
520201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男生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5厘米(根据就业岗位操作要求) | |
520301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
520410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
490201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
490208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
570306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
520501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
520502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根据岗位操作要求,考生进校后须进行放射性健康检查,费用约650元,需考生自理。 | |
520102K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
520504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省关于招生、入学及高校学生管理等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我校各专业现行所修公共课外语语种为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新生进校时开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项目。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勤工助学、社会资助、困难补助等多个资助项目,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坚实的资助保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二十一条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策外,我校还设立了校级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七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思想品德合格并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不在校外设立任何招生代理机构,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盈利性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与国家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
第二十六条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杨老师、胡老师
咨询电话:0854-8516321、0854-8519055
学校地址: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匀东镇杉木湖大道东段11号,邮编:558003
学校官网:www.qnmc.cn
学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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