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要求,我校对2024年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进行了考核,现将通过考核并拟录取的考生予以公示,公示期至6月20日结束(公示名单见附件)。最终录取结果以辽宁省招考办备案结果为准。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通过邮箱zsb@lnnu.edu.cn实名反映。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