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促就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在缓解就业压力的重要作用,持续深入推进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习,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计划 | 学位 | 学制 | 学费/年 |
1 | 030101K | 15人 | 2年 | 4000元 |
二、专业简介
三、招收对象
攻读
备注: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6月1日-6月3日17:00期间登陆“
(二)上传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务必完整并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1.报名考生应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期间全学程成绩单总表并加盖公章;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备注: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核验并进行入学体检;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材料初审
招生学院对按报名要求提交完整有效报名信息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名单报教务处招生科在
五、考试内容及考试安排
考试综合成绩以平均学分绩点折算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
(一)平均学分绩点折算成绩依照
(二)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符合初审者参加线下面试,具体安排学院另行通知。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知识储备、学习规划和职业规划等内容。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预录取结果生效。
七、组织机构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受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由学校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大理市古城弘圣路2号大理大学教务处,邮政编码:671003
咨询电话:0872-2219113(
九、监督机制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云南省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学校监督电话:0872-2219909。
十、本简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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