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1.招生专业(类):共7个专业(类),详见附件1。其中,
2.招生省份及分省分专业计划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2024年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下同)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符合教育部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
3.报考
(1)报考
(2)报考
4.我校
5.报考
6.报考
7.高考改革省市考生报考,须满足相应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参照如下,具体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招生专业(类) | 科目范围一 | 科目范围二 |
物理、历史均可 | 不限 | |
物理、历史均可 | 不限 | |
物理、历史均可 | 不限 | |
物理、历史均可 | 不限 | |
历史 | 不限 | |
历史 | 不限 | |
历史 | 不限 |
三、录取条件及原则
(一)录取文化成绩最低要求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如下要求:
1.报考
2.报考
3.报考
(二)录取原则
对各省依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投档进我校的、且符合招生条件及录取文化成绩最低要求的考生,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录取:
1.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
3.对于严格区分艺术(文)/艺术(历史科目组)、艺术(理)/艺术(物理科目组)的省份,录取时我校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分科类排序录取;未严格区分艺术(文)/艺术(历史科目组)、艺术(理)/艺术(物理科目组)的省份,我校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艺术类统一排序录取。
四、有关说明
1.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生源省份相应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执行。
2.考生身高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时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表上的身高
3.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4.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5.
6.本简章解释权属
7.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出现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五、咨询方式
办公地点:
咨询电话:(023)65102371
招生网址:https://zhaosheng.cqu.edu.cn
微信公众号:
相关学院
美视
美视
艺术学院咨询电话:(023)65678201
艺术学院网址:http://www.arts.cqu.edu.cn/
附件:1.
2.各专业各省统考对应科类表
2024年5月
相关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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