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条
第三条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
2.学校代码:12843
3.学校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
4.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5.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八条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由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考生体检要求:报考
第十三条考生在选择报考专业时要认真查看学校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投档到选考科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考生将被退档。所有专业均不限单科成绩,所有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第十四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投档的省份,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市)文件执行。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清”(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首先将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逐分排序,按序逐个检索和满足考生所填报的志愿,第一志愿额满,逐次检索其第二、第三志愿及后续志愿。
第十五条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投档的省份,将继续按照普通文理,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即“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未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第十六条考生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外语最高分。当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高考投档成绩并参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录取后不接受考生提出的退档申请,请考生合理填报专业志愿。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非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或电话查询。
第六章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三条学生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或修完全部学分,由学校颁发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经教育部同意,学校2024年在全国多个省、自治区列有本科、专科(高职)统招计划,请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仔细查阅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填报我校。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wfust.edu.cn/
电话:0536-5109220 5109282
邮编:262700
通讯地址: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街12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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