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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关于2024年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拟录取相关事宜的通知

| 来源:南华大学 2932

南华大学关于2024年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拟录取相关事宜的通知

湖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核工业企业(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南华大学调整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考试时间等相关问题的复函》(教学司函[2012]22号)要求:“参加南华大学部分核类本科专业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高考”。

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范招生录取管理,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现就2024年部分核类本科专业单独招生(简称核单招)拟录取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控制分数线

经学校核单招领导小组研究,2024年核单招分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如下:

南华大学2024年核单招分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份

甘肃

湖南

陕西

四川

新疆

录取控制分数线

353.5

364.5

381

394

373.5

二、材料报送

1.核工业企业通知本单位拟录取考生填写专业志愿,并将《南华大学2024年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志愿填报情况表》汇总(见附件),学校不接收考生个人拟录取材料的报送。

2.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信息一经确认后不得再更改。考生如未按要求填写专业志愿,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推荐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考生材料的,视为放弃推荐本单位的考生。

3.核工业企业推荐单位于426日下午18:00前(以快递单查询的寄出时间为准)以EMS(中国邮政特快专递)统一寄送至南华大学招生处(请备注核类专业单独招生),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07001084@usc.edu.cn。邮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8号南华大学招生办;0734-8282553,收件人:唐云波

三、其他事项

1.学校收到核工业企业单位寄送的拟录取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在南华大学招生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后的预录取考生不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考生入学后,享受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同等待遇。

3.考生和推荐单位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级招考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学校核类单招工作要求,若违反相关工作要求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附件:

1.南华大学2024年部分核类本科专业单独招生分省计划表

2.南华大学2024年部分核类专业单独招生志愿填报情况汇总表

南华大学招生处

2024年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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