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省高校设置评议专家组考察评议,拟向教育部申报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4月18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据实向山西省教育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受理部门:山西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
邮编:030024
联系电话:0351-3046074
电子邮箱:gxszzb2023@126.com
文章来源:山西省教育厅 关于拟申报高等学校设置事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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