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校名称:
二、英文名称:Tianjin College,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eijing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学校代码:13898
六、学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
七、学院简介: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全程由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2023年面向天津市春季高考本科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我院2023年春季本科招生专业和计划详见《2023年天津市春季高考招生计划》,或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我院网站(http://tj.ustb.edu.cn)。
第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我院按照天津市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本科学费标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
第十条 院校志愿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第十一条 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符合专业录取要求,以投档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二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单科分数较高(依次为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考生。
第十四条 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我院非
第十六条 学院在接到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已被我院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可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十九条 我院设有奖(助)学金以及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3年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
第二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失,学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
通讯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
邮编:301830
联系电话:022-22410960、022-22410969
传真:022-22410232
学院网址:http://tj.ustb.edu.cn
电子邮箱:TJzhaosheng@us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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