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0〕1号)要求,现将我校符合2020年专升本高校推荐报名资格学生补充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月4-2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馈,异议反馈电话:0531-86423300。
附件: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院校 | 专业 | 符合条件 |
201711091 | 边晓琳 | 女 | 山东艺术学院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
招生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