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校党委7个巡察组将于2024年3月21日至4月30日,对机关党委、本科生院党委及其下属党支部、离退休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具体巡察对象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巡察组:党委办公室(督查督办室),校纪委机关,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第二巡察组:
第三巡察组: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统战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校工会,机关党委
第四巡察组:本科生院,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五巡察组:教务处(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办公室、课程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海外引智办公室),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友工作与教育发展
第六巡察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公共科学技术中心),
第七巡察组:人才人事部、党委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师生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巡察期间共设立3种信访渠道:
一、举报电话:
13723280251(受理第一、第二组被巡单位问题)
13723280252(受理第三、四、五、六、七组被巡单位问题)
举报电话全天接收短信,接听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二、电子邮箱:
第一巡察组:xunchazu1@henu.edu.cn
第二巡察组:xunchazu2@henu.edu.cn
第三巡察组:xunchazu3@henu.edu.cn
第四巡察组:xunchazu4@henu.edu.cn
第五巡察组:xunchazu5@henu.edu.cn
第六巡察组:xunchazu6@henu.edu.cn
第七巡察组:xunchazu7@henu.edu.cn
三、意见信箱:在
上述信访渠道自2024年3月22日开通,4月26日上午12:00关闭。
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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