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招生的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 202 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
第二条学校的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全称:
第四条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北海东路 66号
第五条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学校有关领导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同时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及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科学申报招生专业。具体专升本招生计划按照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 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各专业投档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依据联合考查组报送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
第十二条新生入学实施外语教学统一用
第十三条学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经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文史类专业15000元/年,理工类专业1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年;住宿标准及费用:6人间1500元/生/年,8人间1400元/生/年。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凡具有
第七章 资助措施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43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300元/生/年三个档次。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 12000元/ 生。
第十八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第十九条学校还设置了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别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资助措施,其中校内奖学金共三个档次,标准为1500元/生/年,800元/生/年,400元/生/年,单项奖学金200元-2000元/生/年(视情况不同奖励不同);并且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学校以往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河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河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
第二十二条通讯地址及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北海东路66号
邮 编: 476000
招生咨询热线: 0370—3167666、3167999、3699999、3999999、3167222、3167333
学院网址: https ://www.sqxy.edu.cn/
邮箱 :zsc@sqx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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