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校名称:
第二条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三条学校国标代码:10918;专升本招生代码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代码为准。
第四条
第五条目前,学校占地面积2760亩,设有18个二级学院,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1万余人,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
第六条学校位于素有“豫州之腹地、天下之最中”美称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
第七条学校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校地合作。我校与近300家行业企业合作组建“
第八条学校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注重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创新实践能力和创业就业能力的培养与提升。近年来,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种比赛中获奖2000余项,其中10名学生先后入选“全国大学生创业英雄100强”。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毕业去向落实率不断提升。学校先后获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首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和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为首批“河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荣获“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度国内高质量就业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
第九条学校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国际化合作牵手世界名校。我校与国(境)外20多所高校开展合作交流,合作培养毕业生近万名,1000余名学生实现出国留学和交流学习的梦想。学校每年选派100余名
第十条我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专业为
第十一条我校专升本招生录取规则。专升本录取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实行平行志愿。经审核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录取,实行计划单列,在填报志愿时可兼报建档立卡专项计划。我校专升本的录取规则、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的录取规则,与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规则相同。
第十二条凡新生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按照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报考我校的专升本考生,录取入学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统一为
第十三条我校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学生救助等资助形式,对困难学生给予资助。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3档,根据困难生认定情况进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多可贷款12000元;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勤工助学活动,获取相应的报酬,补贴生活、学习费用;困难学生救助:学校每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或实物救助;应征入伍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国家最新政策根据学费情况执行,其中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最高每年可补偿12000元。
第十四条学费及住宿费:
第十五条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382号)有关规定执行。毕业生符合《
第十六条招生办公室:0396—2853111 2853178
咨询热线:0396—2879088 2879098(招生录取工作期间)
学校网址:http://www.huanghuai.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uanghu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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