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各班级:
根据行政发〔2023〕3 号《关于继续开展
一、接待时间与地点
日期:11月2日 时间:15:00-17:00 地点:D401
接待人:朱明
校区:五合
记录员:谭漩
日期:11月7日 时间:15:00-17:00 地点:D401
接待人:覃海生
校区:五合
记录员:韦洁兰
日期:11月21日 时间:15:00-17:00 地点:D501
接待人:李红典
校区:五合
记录员:李琰
日期:12月5日 时间:15:00-17:00 地点:D421
接待人:钟明辉
校区:五合
记录员:杨金花
日期:12月19日 时间:15:00-17:00 地点:D501
接待人:李红典
校区:五合
记录员:丘海芯
日期:11月3日 时间:15:00-17:00 地点:大同楼516
接待人:朱明
校区:空港
记录员:陆万旺
日期:11月8日 时间:15:00-17:00 地点:大同楼516
接待人:覃海生
校区:空港
记录员:夏秋玲
日期:11月22日 时间:15:00-17:00 地点:大同楼516
接待人:李红典
校区:空港
记录员:陆万旺
日期:12月6日 时间:15:00-17:00 地点:大同楼516
接待人:钟明辉
校区:空港
记录员:夏秋玲
日期:12月19日 时间:15:00-17:00 地点:大同楼516
接待人:陈忠伟
校区:空港
记录员:陆万旺
二、接待对象:全院师生员工
三、接待事项
全院师生员工关于学院在贯彻执行国家政策、
四、其他事项
对于来访人反映的事项,能够当场解决的,由负责接待的院领导现场答复,提出处理意见;不能当场解决的,由相关部门、老师限时办理。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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