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
五合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
空港校区地址: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东39号。
第四条学校为民办、全日制普通二类本科高等学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第五条办学层次和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第六条本章程仅适用于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
第八条
第九条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学校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
第三章招生条件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报考对象和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2.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
②
③
④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原则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办)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省统考或省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若没有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的省份,我校承认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投档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其他
1、其他按照《
2、联系方式
招生联系电话:0771—4797113、4797126(兼传真)、4797229
QQ群:58985937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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