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
第一章 学校简介
第一条 学校全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我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我校
第三章 报名资格、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 报名资格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二)参加当年台湾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31 日。
(二)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每位考生可填报 6 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一)重点学科本科专业(含
(二)普通本科专业(含外国语言
(三)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按970元/生·学年(6人间)或1300元/生·学年(4人间)收取。
(四)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核定标准执行。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
第七条 2023年我校原则上招收台湾
第八条 我校将在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审核报考我校的台湾学生申请材料,并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九条 2023年5月15日前我校会将拟录取名单上传至系统,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请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第六章 其他
第十条 录取的新生持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依照《福建江夏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第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课业成绩、综合表现等可申请港澳台学生专项奖学金。
第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本科学习计划,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
第十五条 招生信息获取途径
学校网址:https://www.fjjx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
邮编:350108;
招生咨询电话:0086-591-23535033、23531322
招生网址:https://zsb.fjjxu.edu.cn;
招生邮箱:zsb@fjjxu.edu.cn;
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
本简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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