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试点高校是本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校试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学校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健全校内党政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学校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提升相关部门协同效能,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严格执行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重大事件处置决策及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各设区市考试招生机构要依法依规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属地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试点工作安全、平稳。
二、优化招考方案,提高选拔质量
各试点高校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招考方案。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发挥学校优势特色,主动向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地方经济建设急需和社会民生领域紧缺的专业倾斜,不得以此为途径变相为统招弱势专业招揽生源。优化报考条件设置,根据学校人才选拔培养定位,科学合理确定报考条件并保持相对稳定。优化综合素质测评,探索完善高中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推进大学和高中人才培养衔接。优化考试内容设计,着重考查关键能力、核心素养、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引导培养探索性、创新性思维品质。逐步缩减特长项目,对权威性、科学性、规范性存疑的特长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拟认可的特长项目应在综合素质测评环节有效考查,不得以证代分、以奖代分。严把选拔录取标准,严格执行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办法和录取标准,稳步提高选拔质量,原则上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的比例不得低于60%。
三、严格考试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各试点高校要按照国
四、提升应急能力,防范化解风险
各地和试点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全省一盘棋”,筑牢织密安全防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风险研判要“动态化”,深入分析社情考情舆情新形势,密切跟踪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前预判可能出现的负面舆情。风险排查要“零盲区”,开展拉网式、全覆盖风险排查,对涉及招生办法、举措完善调整的,要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评估。应急预案要“可落地”,对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预先做出具体安排,明确人员职责、任务列表、物资清单和工作程序,确保出现突发情况后的快速响应、有效处置。重要舆情要“早发现”,切实加强线上线下招生舆情监测,及时回应考生关切,严防借机恶意诋毁、不实信息炒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考生服务
各试点高校要加强宣传队伍建设,注重宣传人员遴选,做好岗前
六、严肃招生纪律,严查违规行为
各地和试点高校要建立健全多级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全流程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发力。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认真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实现阳光招考。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复核机制,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高校及其内设院系、部门的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
附件
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名单(省内地方属高校)
文章来源:浙江教育考试院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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