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设置及计划情况

注:学校将根据生源等情况确定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的学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具体内容可参照附件5。
(三)当年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四)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或见附件6进行查询。
(五)考生拟报考专业的相应具体要求如下:

三、报名办法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提出申请,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1个专业。
(二)报名材料:
1.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3.本人身份证;
4.本人近期上半身免冠电子版照片(证件照);
5.
6.
7.未就业承诺书;
8.如报专业有其他具体报考要求,提供相应支持材料,如:第一学士学位修读期间成绩单;
9.应届生需提供预毕业证明(详见附件7);
10.本科阶段至今所获较为重要荣誉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考
考生两步报名专业须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建议考生留出充足时间进行报名,在报名截止前一天完成报名。
第一步: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29日8:30-19:00、5月30日8:30-15:00。
报名网址:辽宁招生考试之窗(http://www.lnzsks.com/)
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于规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基本信息(首次登录须进行注册),选择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
具体时间安排以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公布为准。
第二步: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30日15:00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lnubkzs@vip.163.com(邮箱首字母为“L”的小写形式)。
考生须将报名材料于报名截止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须报送的报名材料包括《
考生所提供材料须齐全且符合所报专业的报考条件,否则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结果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五、考试考核安排
(一)时间安排。按上级部门要求,考试考核时间全省统一为6月20日。
(二)考试考核方式及具体安排以
(三)此考试考核不接受缓考和免考申请,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参加考核,并按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四)若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有所调整,将通过
(五)招考期间考生须确保手机畅通。
六、录取说明
(一)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在考生考核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
七、入学安排
(一)被录取考生须持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学生处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无故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参照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本科生相关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我校按照《国
(三)学生入学报到时,党团组织关系及档案须转入学校。自通知书规定入学日期起20个工作日内,未办理党团关系及档案入校者,不予注册学籍,按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八、培养与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降级制度;达到结业要求的可发结业证书;未达结业要求的和退学学生,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九、收费情况说明
(一)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详见“专业设置及计划情况”,住宿费按每学年1000-1200元收取。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依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的要求,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监督机制
(一)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
(二)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招生咨询电话:024-62202299
本科招生网:http://zs.lnu.edu.cn
十二、特别说明
本简章未尽事宜和根据有关规定需调整内容,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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