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学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3505;在豫招生代码:6505。
第六条学校地址
新乡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向阳路东段688号;
平原校区: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长江大道西段。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专升本、专科(高职)。
第八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九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学校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纪律监督工作小组。招生委员会是学校对招生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的组织机构,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部,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四条招生录取纪律监督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环节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上级机关调查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有关违纪问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第四章招生对象和报名流程
第十五条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2020 年河南省普通高考(不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二)已通过2020 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C类(含应往届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企业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
第十六条报名流程
(一)符合招生对象要求的考生,登录“
(二)报名考生须在2020年11月17日9:00至18:00登录
第五章招生计划和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为
第十八条考核科目及方式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由学校自主命题、组织考试、评卷和录取。
考核科目分为文化知识考试与职业技能
(一)考试科目
1.文化知识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满分300分。
(4)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10:00-12:00。
2.职业技能
(1)考试内容:政治素养、职业素养和专业素养大综合。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满分300分。
(4)考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14:00-16:00。
(三)考核地点
考场设在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长江大道西段
第六章疫情防护和消毒要求
第十九条考生需持健康绿码入校。低风险
第二十条赴考考生在赴考途中全程佩戴口罩,根据需要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进入考场前须经过手消毒。
第七章录取原则
第二十一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
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我校均不予录取。学校录取对考生男女性别比例不限定。
第二十三条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届时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主页公布。
第二十四条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经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2019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照顾加分政策执行。考生在考试结束后1日内提交相应加分证明材料,逾期提交将取消加分资格。
第二十五条若所报专业计划额满,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八章新生入学和待遇
第二十六条通过高职单招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
第九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收费标准
(一)学费
每生每年9800元。
(二)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1000元(平原校区六人间)、1400元(平原校区四人间)。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行为。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以国家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 0373-73757837375432;
电子邮箱: sqxyzsbyx@126.com;
学校网址:http:// www.sqmc.edu.cn;
招生网址:http:// zs.sq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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