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厅函〔2021〕9号
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
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抓“六稳”、促“六保”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好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确保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圆满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招生考试
各地要严格落实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等因素,对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和相关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合理确定分学校招生计划。引导学校优先考虑设置适合扩招群体人员特点的专业,并指导学校做好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继续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质量型扩招”要求,建立健全省级统筹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大力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加强对各类生源职业技能
二、抓好教学质量
各地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严格执行“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校企“双元”育人,推进现代学徒制培养、订单培养、
三、做好就业工作
各地要落实稳岗扩岗支持政策,多渠道做好高职扩招毕业生就业工作,优先支持就业困难毕业生求职就业,支持毕业生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各地多渠道招录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学校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将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等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各地要做好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帮助毕业生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高毕业生的就业本领。
四、改善办学条件
各地要摸清办学家底,将改善办学条件纳入当地“十四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教育基建规划中。加强高职院校
五、加强组织领导
在国务院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同联动,继续实行高职扩招集中调度机制,各地按要求定期向教育部报送招生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6月15日
终审:招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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