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着眼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更好统筹考试组织和高考改革等工作,加强高校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力保障考试组织安全平稳
(一)明确工作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分析研判高考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风险,以前期预防为基础,以强化系统内部治理为关键,以净化考试外部环境为重点,完善考试安全治理体系,筑牢安全防线,实现高考安全工作“三无三稳三确保”的总目标。“三无”即考前无失泄密,考中无大规模舞弊,考后无评卷问题;“三稳”即高考改革稳,试题试卷稳,社会舆论稳;“三确保”即确保考试招生全过程安全平稳,确保突发事件有效应对,确保不出现重大涉稳事件。
(二)全面落实考试安全责任
各级招委会是本辖区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及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制度,重大问题决策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一线规则”,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指挥、指导,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宣传、网信、卫健、公安、工信、保密等部门协调联动,一起作战推进工作,一起融合布局,一体整合资源,一体
(四)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
各地在高考前必须完成5G手机信号屏蔽仪和智能安检门的配备,并实行考点集中存放手机管理。考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和移动通信
(五)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
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点学校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严格执行《国
(六)切实提高防范化解考试安全风险能力
各地要完善应急预案,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全面梳理排查和化解存在的风险隐患。要健全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要充分做好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暴力恐怖威胁、疫情传播及考后校园暴力等情况的处置预案,认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能够临危不乱、有效快速、妥善处置。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市(州)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上报省招委会。
(七)切实加强
各地要高度重视高考
(八)深入开展考试招生诚信教育
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严格按照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诚信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16号)要求,构建以正面教育、制度约束、违规处罚为一体的高校考试招生诚信体系,完善诚信考试工作机制,全面开展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诚信警示教育活动,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涉考相关条款宣传工作,组织考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重点学习《国
(九)加强涉考工作人员
各级招委会和考点要制定详尽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岗位职责,并加强
二、进一步维护风清气正招考秩序
(一)加强考生资格审核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会同公安部门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依法依规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报名资格的行为。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中高考报名政策统筹,在中考报名、新生入学、学年开学等关键节点,提前做好政策宣传和摸底核查,并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做好引导工作。要压实高中阶段学校责任,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查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虚假学籍等违规情况。要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标本兼治,严防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及利用当地作废的户籍落户等手段获得我省高考资格的违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利用随迁子女政策非法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要加强高考资格、各类专项计划、照顾加分考生资格及考生体检结论等审查复核工作,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准确。
(二)严厉整肃考风考纪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针对考风考纪薄弱
(三)严厉惩处违规行为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加强艺术
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
(四)加大考试督查力度
高考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逐级开展督查检查,做到安全保密必查、部门协作机制必查、标准化考点运行情况必查、诚信警示教育必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正,限期整改,切实做到督查一处、见效一处、巩固一处,确保制度建设规范、人员职责到岗、考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考试结束后,各级督查组均要向派出机构书面汇报督查情况,向督查
三、持续深化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一)进一步提高专项计划完成率
实施专项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的宏观战略部署、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充分认识实施专项计划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丰富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以提高各类专项计划完成率,确保专项计划招生惠及考生,切实维护考生利益。我省将进一步加大专项计划管理力度,优化志愿填报方式,2023年本科提前批B、C、D段征集志愿不再设置“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志愿填报系统将默认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须服从专业调剂;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优化
招收
(三)落实高考加分改革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统筹推进、积极稳妥、精准施策、有序减少、确保稳定”的原则,严格落实省招委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20〕9号)的改革任务,进一步规范高考加分,精准确定加分区域、群体和条件,助推和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四)扎实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促进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的协调联动,推动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要指导中学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有序开展选课走班,严禁组织学生提前选科备考。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指导,引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要提前谋划,积极做好2024年改革落地各项准备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各地要加强省级统筹,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统一高考、单考单招、五年一贯制、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推进职普融通,协调发展。要指导高职院校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职教高考招生专业结构,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倾斜。要完善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制度措施,确保公平公正。
四、切实加强招生规范管理
(一)落实招生信息公开机制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接受
(二)建立健全考试招生信访制度
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健全信访机制,畅通考生咨询、查询、申诉渠道,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遇事不推诿、回答客观准确。信访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同时,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对信访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各高校是受理招生信访的责任主体,要以考生为本,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及时受理、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调查、事事有回复。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程序及时受理和处理考生对高校处理意见提出的行政复议。
(三)规范高校招生章程内容与发布
各高校要完善招生章程,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录取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单位)须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加强辖区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方可备案,并正式向社会公布。高校不得擅自更改招生章程,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宣传。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
(四)切实规范高考成绩发布管理
各地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进一步完善高考成绩发布工作,坚决扭转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要加强高考成绩信息管理,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考生高考成绩信息仅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要优化完善高校及专业录取分数线发布办法,扭转简单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倾向。要加强对中学、
(五)严格强化监督管理
省招委会、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
(六)加强涉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
五、进一步优化考试招生宣传服务
(一)加强招生宣传规范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高考护航行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要加强对复读考生的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升学观和成才观。要加大统筹协调,严禁各地政府、学校、
(二)加强志愿填报咨询服务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考生自主填报,政府、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学校提供公共服务”的原则,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工作。要细
(三)提高服务考生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围绕考试组织、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咨询服务等考生关切,指导高中学校优化复习备考计划,有序安排好考前的教学活动。要做好考试期间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要切实加强心理辅导,依托中学和心理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减少考生的焦虑情绪。要按照有关要求,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守,确保申诉渠道畅通,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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