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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 来源:南京大学 2470

根据《南京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考生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5月30日。公示期间,若对名单有异议,请联系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箱:bkzs@nju.edu.cn,联系人:赵老师。

特别提醒:

1.5月31日前,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填报高校志愿。

2.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我的消息”栏目查询交费与准考证打印方式。其中,学科特长类考生的交费与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5-10日,学科兴趣类考生的交费与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26-28日。学科兴趣类考生须于6月26日12:00之前在报名平台确认考试栏中确认是否参加南大测试。

3.学科特长类考生的测试时间为6月10日下午,学科兴趣类考生的测试时间为6月28日下午,测试地点均为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具体测试安排详见准考证。

4.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招生事宜和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附件:

南京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初审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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