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作为中国华夏文明的发祥地,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杭州以“东南名郡”著称于世,它不仅是江南文化的代名词,其经济发展、文化体验、生活环境、城市形象、发展潜力都位居我国城市排名前列。作为浙江省的省会城市,杭州还是高教资源的集中地,不少一流院校都在此立门户、育人才。其中,浙江农林大学便是备受关注的高校之一。
院校概况
浙江农林大学位于杭州市临安区、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的西端,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称天目林学院,1966年改名为浙江林学院,2010年更名为浙江农林大学。
经过60余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农林、生物、环境学科为特色,涵盖八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建立了完整的本硕博人才培养和学位授权体系。
办学规模
学校现有东湖、衣锦、诸暨3个校区,占地面积3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90余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4.93亿元。设有20个学院(部),6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新工科项目2个,国家新农科项目5个,国家新文科项目1个,国家卓越农林教育人才培养计划专业7个,国家级实验教学平台1个,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个,国际认证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5个,省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优势专业7个,省级特色(含新兴特色)专业9个。
现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1个,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3个,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9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与重点培育学科5个。拥有林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16个。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文化传播基地、国家“111计划”引智基地等国家级创新平台5个,省部级创新平台45个。
学科建设
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林学。
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林学、林业工程、生态学。
浙江省一流学科B类:园艺学、畜牧学、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培育学科:植物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林业经济管理。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林学。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林业工程、风景园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农林经济管理、作物学。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马克思主义理论、光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兽医学、生物学、生态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设计学、法学、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农业、风景园林、法律、林业、中药学、会计、旅游管理、国际商务、电子信息、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兽医、图书情报、艺术。
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2017年)中,浙江农林大学中的林学被评为B+;风景园林学被评为B;这三个学科则被评为C+,分别为生态学、林业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如下图:
序号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一级学科代码 | 一级学科名称 | 评选结果 |
1 | 10341 | 0710 | 生物学 | C | |
2 | 10341 | 0713 | 生态学 | C+ | |
3 | 10341 | 0829 | 林业工程 | C+ | |
4 | 10341 | 0834 | 风景园林学 | B | |
5 | 10341 | 0903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C+ | |
6 | 10341 | 0907 | 林学 | B+ | |
7 | 10341 | 1203 | 农林经济管理 | C- |
师资力量
学校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5966人、研究生4069人、留学生781人,教职工2033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共享院士5人、浙江省特级专家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5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3人、科技部创新领军人才1人、中科院“百人计划”4人、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3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农业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1个、国家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团队3个,省杰出教师1人、省“万人计划”10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省高等学校“钱江学者”特聘教授6人、省高校教学名师3人、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18人,省级创新团队15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2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6人。此外,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7961人,教职工近400人。
录取方式
1.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直接录取到考生所选的专业。普通类提前录取中定向招生按浙江省相关文件执行。
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按新高考改革方案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2.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成绩我校使用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成绩。
浙江省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排序,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档到考生填报的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成绩*7.5*50%,专业成绩为考生省统考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省外艺术类(美术类)专业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确定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考其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也相同的,参考其外语成绩。若外语成绩也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所在省份若无相关依据,则参照浙江省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
湖南省执行省艺术类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