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以下简称高考体检)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全省2022年高考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管理
2022年高考体检工作由县级(含)以上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高考体检原则上须在经省卫生健康委核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定点体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确无二级甲等(含)以上定点体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的县(市、区),可在当地人民医院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高考体检医院由各县(市、区)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协商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1.加强疫情防控。各地高考体检工作要在确
2.加强人员管理。各地要站在确保高校人才选拔质量、维护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体检工作的重要性。一是要选派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熟悉且今年无近亲属参加高考的人员承担体检工作,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二是一个月内到过疫情中高风险
3.规范体检程序。严格执行体检标准和程序,杜绝一切不规范行为。一是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要负责综合各科检查结果,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各项目体检结论与总结论相符,对疑难问题要组织专家会诊。对落实工作责任不力造成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遗留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各参检医生要认真、准确采集体检信息,避免出现差错,并对本人所检查项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三是在体检过程中,必须组织专家开展巡视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四是认真核实考生身份。中学在校生身份由班主任负责现场逐一核实,社会考生身份由县(市、区)招生机构工作人员负责现场逐一核实,核验考生本人、身份证、报名采集照片等信息,防止替检行为。
4.加强宣传服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做好高考体检宣传和服务工作。一是要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凡报名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统考统招,单考单招,强基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运动队,各类推荐免试等)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且须参加规定要求的所有项目检查,并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要特别加强对报考各类单招、艺术类等特殊类型考生的宣传,避免发生漏检和错检等情况。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影响考生后续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未经高考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二是各中学(报名点)要认真组织考生参加体检,指导考生如实填写(涂)既往病史(包括是否已治愈、目前相应指标情况等)和残疾状况,如没有既往病史或者残疾状况须填写“无”;考生本人对既往病史和残疾状况真实性负责,录取入学后发现故意隐瞒情况者,高校有权按照招生章程作出处理。三是要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场次,提高体检工作效率,避免考生长时间等待,对参加体检的残疾考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二、体检结果
1.体检结果。体检医院要对考生体检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非指定高考体检医院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果无效。考生如因特殊身体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对于体检结果处在临界值或有异常的考生,工作人员要当场告知考生体检结果并安排其复测,如复测结果仍处在临界值或有异常,要提醒考生如不认可该体检结果可按规定申请复检。
2.复检和终检申请。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有义务在考生阅知体检结果时,对有疑问的考生进行相应解释和指导。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申请复检,复检工作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体检医院进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须于5月30日前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申请终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终检。身高、体重、视力、色觉、血压等五个项目不安排终检,对于这五个项目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只能申请复检,复检结论即为最终体检结果。
3.终检医院。江西省高招委、省卫生健康委指定江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普通高考终检医院,负责对考生有异议的复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江西省人民医院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并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经批准终检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江西省人民医院终检。终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体检标准
1.2022年高考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执行。
2.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取消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在100单位以上,则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表面抗原阳性,体检一个月后复检,复检结论仍不正常的考生,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四、体检时间安排和信息采集、上报
1.2022年高考体检工作于2022年3月开始,原则上3月底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与指定体检医院协商后统筹安排。
2.4月30日前,各地将考生电子化体检
3.5月10日后,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查询体检结果。如对体检结论存疑,考生可于5月20日前向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考生经批准后按要求进行复检,复检结论
4.体检时患有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或先天性心脏病的考生,经治疗符合体检标准的,在体检信息上报后,如需申请修改体检结论,须申请复检作出新的结论,于高考志愿填报开始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高考志愿填报开始后,考生体检结论一律不得修改。
5.全省统一实行无纸化采集考生体检信息,体检医生使用专用电子设备在线录入考生体检信息。各地应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明确网上管理负责人,制定网上管理实施方案,合理安排考生和医生人数。认真做好软件的调试
6.有关军事、公安、政法院校(专业)面试、体检或体能等
高招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