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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21〕87号)要求,6月21日至7月7日期间,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志愿报考
考生的录取结果,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公安院校招生录取政策和考生高考成绩,最终确定并公布。
附件:广东省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人员名单.xls
(图片来源:摄图网)
文章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发布广东2021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人员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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