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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为确保我省高考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营造良好高考氛围,现就做好高考期间防暑降温工作,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考成绩排名”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高考期间防暑降温工作
根据气象预报,今年高考期间,我省极有可能出现高温天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在统筹防控疫情的同时,做好高考期间防暑降温工作,为考生营造清凉舒适的考试环境。要协调各地气象部门及时准确发布高考期间天气预报,完善工作预案,做好恶劣天气影响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针对不同
二、加强在校学生日常管理
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在校学生日常管理,调整好高考期间教学安排,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严格高考期间学生请销假制度,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或不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的,要深查细究,严防在校学生参与高考替考作弊活动。
三、开展专题诚信警示教育活动
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开展专题诚信警示教育,特别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作弊违纪行为。通过全覆盖教育,让在校生广泛知晓,参与高考替考作弊,替考者将被开除学籍,并接受刑事处罚;由他人替考的考生将被取消高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
四、全面净化校园环境
各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对校园
五、严禁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考成绩排名”
各单位要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进一步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严禁炒作“高考状元”和“高考升学率”,不得公开发布所属区域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高分段考生人数、升入“双一流高校”及重点本科高校考生人数;不得以“高考状元”名义组织宣传活动;严禁违规宣传高考成绩排名,不得单纯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对各县(市、区)、高中学校和
六、强化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负责部门,落实责任到人。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学生为本,认真细致做好考试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广大考生以良好的状态迎考;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凡发现在校学生参与替考作弊的,将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强舆论引导,对于擅自向社会、媒体和个人公布、提供考生高考成绩和排名,宣传炒作高考成绩或“升学率”“高考状元”等违反招生工作宣传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问责查处。
附件:高考专题预报
(图片来源:摄图网)
文章来源:陕西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高考期间防暑降温及其他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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