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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国家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
2.学校代码:14067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5.学校地址: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官塘大道文苑路1号
广西柳州市鹿寨县十里亭教育集中区(鹿寨分院)
6.学校网站:http://www.lcvc.cn/
7.招生网站:http://www.lcvc.cn/Category_311/Index.aspx
8.咨询电话:0772—5331029、2756166(传真)
9.监督电话:0772—2752383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创建于1940年,坐落于柳州市官塘职教园区,校园占地面积1003亩,开设有41个三年制高职专业及方向,全日制在校生15578人,国际留学生439名。
学院坚持项目引领,深化产教融合,与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汽车集团、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中海国际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 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第六条 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原则:
1.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专科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全国统考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进行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划分考生的专业,即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1专业志愿,其次满足第2专业志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第6专业志愿为止。广西普招,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①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退档处理;②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仍然不能满足的,作退档处理;③对“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录取到与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最接近的缺额专业。
广西以外的考生均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第七条 分类招生录取原则
1. 高职单独招生
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1)没有参加职业适应性
(2)参加职业适应性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①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退档处理;②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仍然不能满足的,作退档处理;③对“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录取到与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最接近的缺额专业。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1)符合条件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中职对口应届、往届及2年级考生均须参加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分为普通对口和“2+3”直升,其中“2+3”直升考生是指我校及教育厅盖章的《2019年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中的考生。
(3)我校执行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按计划录取。
排序规则:总分=综合
我校对口招生的录取原则为:第一专业志愿专业清;第二专业志愿到第十专业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1.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录取;2.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顺序依次分配专业,第二专业录满计划,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四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如果考生所填报的10个专业志愿都已满额则进入调剂专业或退档程序。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①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退档处理;②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仍然不能满足的,作退档处理;③对“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则录取到与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最接近的缺额专业。
第八条 附加分项目
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九条 其它原则
1.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无男女限制、无外语语种限制。
2.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3.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对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通过各省、自治区高考信息台或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第四章 收、退费说明
第十一条 学费收取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二条 学费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
第五章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助学金措施
第十三条 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机构(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 学校已建立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勤工助学、学院奖学金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新生“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规定,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法交齐学杂费的新生。可通过申请新生“绿色通道”先入学,之后可采取不同方法予以资助。
(二)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人均;
4.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5.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及高校学生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人;
6.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5000元/年/人;
第十五条 学校有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学生通过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自己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普通对口招生的
第十七条 本章程在
第十八条 特别申明:学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进行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遇国家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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