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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省属各普通高校:
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招生工作,稳步推进普通高考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加强我省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按照“抓早、抓严、抓细、抓实”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管理机制,确保2021年高考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常态下高考安全责任
切实加强高考工作组织领导。各市、县(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辖区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做好考试疫情防控、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校、中学要加强对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高考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不留工作盲点死角,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坚持“一线规则”,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指挥,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不能草率大意、粗糙行事。要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制度,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强化高招委成员单位联动协作机制。各市、县(区)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国
进一步加强高考
进一步整肃考风考纪。各市、县(区)教育局、考试机构和考点学校要紧紧围绕当前教育考试安全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切实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的全覆盖教育
二、严格执行专项招生计划
各市、县(区)教育局和有关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重点高校专项计划和省高招委关于做好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苏区专项等专项计划招生的文件要求,严格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核。加强专项计划招生政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让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都充分知晓,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考,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全面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管理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校、中学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和《江西省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8号)等纪律要求,进一步加强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的管理,切实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
要切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要开展招生秩序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宣传、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违规承诺录取等行为。各高校要加强对招生队伍的教育和
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自觉接受
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全公开。各市、县(区)考试机构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等文件规定,做好全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公示工作。
四、扎实推进高考综合改革
按照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扎实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各市、县(区)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组织保障,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和办学条件,加快改善全省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确保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按计划按要求扎实推进。
省属各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全力支持、积极配合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改革工作,认真做好招生计划安排和招录政策衔接等工作,加强政策解读、人员
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推动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选拔模式。开展提前单独招生的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高职单招考试、录取等环节工作。
五、切实优化招生宣传服务
要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进一步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和相关宣传工作,转变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做法。严禁各地政府、学校、
各地各校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参考信息和咨询指导。要充分发挥中学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高三年级班主任和任课
各地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主动发声,做好政策解读、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校、中学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营造温馨考试环境。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高温、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按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请各设区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行政区域内所有高中阶段学校。
(图片来源:摄图网)
文章来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做好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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