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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申办审批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广西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考察和评议,并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会审议,拟向教育部申请批准
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25日至3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反映。我们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5815179,5815404(传真)。电子邮箱:wxj@gxedu.gov.cn。
附件:拟同意申报设置高等学校名单
设置事项 | 设置类型 | 举办者 | 办学地点 | 办学性质 |
独立学院转设 | 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 南宁市 | 公办 | |
独立学院转设 | 拟变更为东莞市新弘电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桂林市 | 民办 | |
设立广西贵港工业学院 | 新建 | 广西冠凡投资有限公司 | 贵港市 | 民办 |
正式设立 | 新建 |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 防城港市 | 公办 |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关于拟同意申报设置有关高等学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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