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条
第三条 办学地点:
学院网址:http://www.tczyxy.net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综合评价招生委员会,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及招就处、教务处、各系和学院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就处,根据国家、省及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教务处负责审定拟招生专业及计划,各系负责制定职业适应性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sw.tczyxy.net
招生咨询电话:0919-3589018 0919-3198125 0919-3589363(传真)
学院监察室电话:0919-3194361
第三章 招生类型、计划及专业
第五条 招生类型: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三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
第六条 招生计划:以省厅公布为准。
第七条 招生专业(最终以省厅公布为准)
1.招录普通高中毕业生专业:
文史类:
理工类:机械制造与
2. 招录“三校生”专业:
第四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八条 报名条件:申请参加
第九条 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登录陕西省招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sneac.edu.cn),向该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条 现场确认及面试:
1.普通高中生于2016年3月11日至20日到该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该院
2.“三校生”于2016年3月13日至20日到该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该院
第十一条 1.普通高中生实行综合评分。即:综合评分(3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14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72分)+职业适应性
2.“三校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
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数学、语文和计算机应用基础。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综合评价招生评分内容及标准(普通高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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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分值 |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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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业水平考试(7项) |
140 |
A级:20分; B级:15分 C级:10分; D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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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6项) |
72 |
A级:12分; B级:10分 C级:5分; D级: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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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适应性 |
88 |
依据职业适应性 |
综合评价招生评分内容及标准(三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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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分值 |
内容 |
|
文化基础知识考试 |
200 |
语文、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 |
|
职业适应性 |
100 |
依据职业适应性 |
综合评价招生职业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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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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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表现(10分) |
仪表端正,衣着得体,举止有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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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到场,尊重评委,态度端正,入学愿望强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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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流畅,语言文明,思路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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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把握准确,能脱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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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绍(30分) |
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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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自己的优势和缺点,并对自己的缺点提出改进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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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认识(30分 ) |
对本专业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了解专业培养目标和就业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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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本专业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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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本素质及 未来职业规划 (30分) |
学习专业所具备的基本素质1-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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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己未来进行整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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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应如何规划 |
说明:1、面试采用百分制,时间不超过10分钟;2、面试采用问答式进行;3、
第十二条 2016年4月5日前将入学申请考生录取名单通过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4月12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 拟录取考生于2016年4月13日至17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该院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院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 4月19日-20日,为已报到新生办理正式备案手续。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满足国家规定及专业学习要求。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根据各类考生的综合评价分数,依据计划、办学条件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该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收费标准。
1、学费: 各专业5500元/生.年;
2、住宿费: 800元/生.年(6人间,暖气,公共卫生间),1000元/生.年(6人间,暖气,独立卫生间)。
第七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八条 学院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每位新生顺利入学,同时每位新生均有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的权利。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第十九条 勤工助学: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劳动获得一定报酬。
第二十条 助学贷款:该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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