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选拔程序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对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
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符合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于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22日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指纹采集(用于在专业考试过程中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并在网上进行艺术专业考点选择。
(一)选择考点的生源范围:考生报考类别为文史类且考试类型为文科(艺术)[13]、理工类且考试类型为理科(艺术)[17],或高职对口类且考试类型为[69]艺术类,此项目必选。
(二)选择考点的具体要求:选择考点在高考报名时同步进行。凡是参加重庆市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必须在网上选择考点。全市
考生仅报考重庆市统考未涉及艺术类专业,如体育舞蹈、
(三)普通高中考生不得报考对口高职艺术类。
(四)专业统考现场确认:考生根据高考报名时选择的考点及专业,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身份证到各相关专业考点办理专业考试有关手续,签定《专业考试诚信承诺书》,缴纳专业考试报考费,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并参加专业考试。
(五)校考:需参加专业校考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专业考试《准考证》或《艺术专业报考证》到学校指定考点参加校考。无专业考试《准考证》的考生,需到报名区县招考机构打印《艺术专业报考证》。
二、专业统考
(一)统考考点设置及管理
按照“统一管理、确保质量、方便考生”的原则,2018年我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继续实行统一集中设点,具体安排如下:
音乐类(
影视类(
舞蹈类(
编导类(
各考点成立专业考试领导小组,组长由设点学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考点设主考(领导小组组长)1名、副主考1至2名。考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学校招生办公室代)、考务组、
考点领导小组的职责:
1.领导和管理本考点专业考试各项工作,制定本考点专业考试实施方案;
2.确定办公室和各业务机构负责人及其职责;
3.检查督促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4.做好试题试卷的保密保卫工作,并保证其绝对安全;
5.组织本考点的考试、评卷、统分和输机统计工作;
6.处理本考点考试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并及时上报;
7.做好招生宣传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统考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
| 专业 | 科目 | 分值 | 总分 |
|
|
1、素描(头像) | 100分 | 300分 |
| 2、色彩(静物) | 100分 | ||
| 3、速写(人物动态) | 100分 |
音乐类
| 专业 | 方向 | 科目 | 分值 | 总分 |
|
|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 100分 | 300 | |
| 2、钢琴: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 100分 | |||
| 3、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 30分 | |||
| 4、练耳(笔试) | 50分 | |||
| 5、乐理(笔试) | 20分 | |||
|
|
声乐 | (1)主科: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 | 200分 | 300 |
| (2)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 40分 | |||
| (3)练耳(笔试) | 40分 | |||
| (4)乐理(笔试) | 20分 | |||
| 钢琴 | (1)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1首 (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200分 | 300 | |
| (2)视奏 | 40分 | |||
| (3)练耳(笔试) | 40分 | |||
| (4)乐理(笔试) | 20分 | |||
| 器乐 | (1)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200分 | 300 | |
| (2)视奏 | 40分 | |||
| (3)练耳(笔试) | 40分 | |||
| (4)乐理(笔试) | 20分 | |||
| 通俗演唱 |
①主科:准备三首流行歌曲(由主考 |
200分 | 300 | |
| ②视唱 | 40分 | |||
| ③练耳(笔试) | 40分 | |||
| ④乐理(笔试) | 20分 | |||
| 通俗演奏 | ①主科: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 200分 | 300 | |
| ②视奏 | 40分 | |||
| ③练耳(笔试) | 40分 | |||
| ④乐理(笔试) | 20分 |
编导类
| 专业 | 科目 | 分值 | 总分 |
|
|
艺术常识 | 100分 | 300分 |
| 故事写作 | 100分 | ||
| 影视作品分析 | 100分 |
影视类
| 专业 | 科目 | 分值 | 总分 |
| 表 演 | 1、语言(朗读指定作品) | 60分 | 300分 |
|
2、声乐(自备 |
60分 | ||
| 3、形体(自备舞蹈、戏曲身段、艺术体操、武术任选一种) | 60分 | ||
|
4、命题小品 |
120分 | ||
|
|
1、朗读指定 |
50分 | 300分 |
| 2、播读指定新闻稿件 | 50分 | ||
| 3、话题评述 | 100分 | ||
| 4、即兴主持 | 100分 |
舞蹈类
| 专业 | 科目 | 分值 | 总分 |
|
|
专业基本条件 |
50分 | 300分 |
|
基本能力 |
130分 | ||
|
舞蹈技能 |
15分 | ||
| 个人特技展示 | 5分 | ||
|
组合或剧目 |
90分 | ||
| 口试(语言表达能力) | 10分 |
2.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
| 类 别 | 考点 | 现场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
|
|
2017年12月8日 | 2017年12月10日 | 大学城校区 |
|
|
|
|||
|
|
大学城校区 | |||
|
音乐类( |
|
2017年12月15日—16日 | 2017年12月 17日-22日 |
|
|
编导类( |
|
2017年12月8日 | 2017年12月 9日 |
|
|
影视类( |
|
2017年12月11日-12日 | 2017年12月 13日-17日 |
|
|
舞蹈类( |
2017年12月13日-14日 | 2017年12月 15日-17日 | 大学城校区 |
注:各考点专业考试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最后一天下午17:00时;
未在网上选择考点及专业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考试。
3.笔试时间
| 专业类别 | 科 目 | 时 间 | 备注 |
|
|
素描 | 2017年12月10日08:30-11:30 | |
| 速写 | 2017年12月10日11:40-12:10 | ||
| 色彩 | 2017年12月10日14:00-17:00 | ||
| 编导类 | 艺术常识 | 2017年12月9日09:00-11:30 | |
| 故事写作 | |||
| 影视作品分析 | 2017年12月9日14:00-16:30 | ||
| 音乐类 | 练耳 | 2017年12月17日09:00-11:00 | |
| 乐理 | |||
| 技能考试科目时间以考点现场公布为准,请仔细查看。 | |||
(三)试题安全保密
各考点要按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
(四)统考实施
1.考前准备
各考点要在主考领导下,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考点应公布考试的具体要求、程序、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专业考试有关文件和工作细则,学习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纪律(见附件1),明确各自职责、任务、纪律和要求,熟悉和掌握各类考试规章和操作程序,并按要求完成有关工作。要绘制考点平面示意图和张贴路标,设置茶水、医药和有关物品供应点。要在考场门口贴上考场编号,对笔试科目还要按考生的专业考号划分考场和进行课桌编号。主考要对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考点要做好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凡存在薄弱环节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加强,务求落实达标。
2.考试实施
面试科目的主考
笔试专业考试开考前30分钟,监考
考点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必须佩戴标识,严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服从考点主考安排。除主考、监考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家长、亲友及其他人员不准在考点周围围观、喧哗。如有影响考点秩序或故意寻衅的事件发生,工作人员应坚决予以劝阻和制止,情节恶劣者,考点负责人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以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
(五)统考主考
1.主考
政治思想好、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忠于职守、工作认真、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公正廉洁、遵守纪律;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具有副高职称以上;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艺术类相应专业,未参加本专业任何形式辅导班。
2.主考
由有关高校或专业艺术团体根据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后按要求推荐上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形成主考
三、成绩评定
评分工作要做到公正、准确。当面考试科目分数由主考
当面考试科目考试对考生的现场计分有误,若需改动,主考
四、校考及考点设置
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15所高校部分本科专业(见附件3)外,其他综合性院校原则上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只能认定我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凡我市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我市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专业考试。
报考认定我市统一组织专业考试成绩院校的考生,只须参加了我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达到了本科或专科分数线),就可以填报该校相应的专业;报考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根据招生学校要求凭统考专业《准考证》或《报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如果招生学校组织的校考专业在我市艺术类统考专业范围内,考生必须先参加我市的专业统考且取得合格证,方能参加招生学校的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我市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校考,校考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学校的招生简章。校考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由学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报考市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请直接与报考学校联系并索取相关的招生资料,也可以在招生院校网上查询相关信息。对考生身体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应按教育部规定的专业受限条款执行。
需要在我市单独设点进行艺术专业考试的市外院校,须在2017年12月20日前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校考信息登记表(附件5),经同意后方能进行,市内外高校在渝组织专业校考的时间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须安排在2018年春节之后进行。未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同意,不得擅自组织或在上述考点以外设置考点进行专业考试。为加强监督检查,来渝设点的高校必须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如下:
非
五、报送成绩和划线
各考点在专业考试成绩校核无误后,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管理程序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成绩光盘按考生号顺序送市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处,考生号和考生的专业成绩必须一一对应。2017年12月31日前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将成绩条(成绩通知书)或合格证发放考生本人,考点对考生的专业成绩负责。
单独组织专业校考的市内外院校通过webst安全客户端,插上密钥,登录https://61.128.226.216 (电信),https://202.202.223.36 (教育网)报送校考成绩,用户名为在渝4位招生代码,初始密码为四位院校代码_cqys2018(比如:5001_cqys2018)。联系电话:023-67690107。报送成绩截止时间2018年5月20日。
校考专业在录取时,
凡要求统考查分的考生,应于2018年1月6日前(含6日)持专业考试成绩通知书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并登记。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按《查分登记表》(见附件4)格式录入后,于2018年1月10日通过平台上报市教育考试院。查分结果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传给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不论成绩有无差误,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均应书面通知考生。
我市专业统一考试各类合格分数线,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提出初步方案报市招委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六、经费管理
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应按重庆市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所缴的专业考试费等均纳入专业考试专项经费统一管理(委托各考点
七、违规处理
专业统考是国
八、其他
艺术类招生专业必须按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中设置的艺术类专业招生。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高校的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见附件3),可不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教育部另有单独要求的除外),其他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及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
市内各专业考点和招生院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并做好信访咨询工作,市内院校在市外招生,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市外院校在重庆市招生,按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市教育考试院将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重庆招考信息网等相关媒体上刊载有关政策、规定、办法。
九、本办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
1.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纪律
2.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表
3. 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类本科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15所学校名单
4.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查分登记表
5.2018年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校考登记表
附件1
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纪律
为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良好信誉,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严肃招生考试纪律,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以下十条规定。
一、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循私情。
二、不违背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和为个人及亲友谋取私利。
三、不接受“条子”和宴请送礼,不接受贿赂。
四、招生考试工作人员不能利用工作之便,串走考室和随意评价考生考试情况。
五、不搞“里外通”,不泄漏招生考试工作机密。
六、考分未通知考生前,不得向考生及其家长透露。
七、有直系亲属报考的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
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请示相关领导并报告考点主考。
九、不违反财经制度。
十、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纪律,严格行为规范,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做好本职工作。
附件2
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表
| 类 别 | 考点 | 现场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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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8日 | 2017年12月10日 | 大学城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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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城校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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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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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5日—16日 | 2017年12月17日-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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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类( |
|
2017年12月8日 | 2017年12月9日 |
|
|
影视类( |
|
2017年12月11日-12日 | 2017年12月13日-17日 |
|
|
舞蹈类( |
2017年12月13日-14日 | 2017年12月15日-17日 | 大学城校区 |
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时间安排表
注:1.各考点专业考试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最后一天下午17:00时;
2.未在网上选择考点及专业的考生不得参加专业考试。
附件3
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类本科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学校名单(15所)
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
景德镇陶瓷学院
15所经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学校:
注:
蹈
附件4
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查分登记表
文件名:(yscf+区县代码).dbf
| 编号 | 信息项名称 | 类型 | 宽度 | 信息项含义 | 信息项说明 |
| 1 | BMH | C | 14 | 高考报名号 | 14位高考报名号 |
| 2 | XM | C | 24 | 姓名 | 字间不空,左对齐。缺字用半角 表示 |
| 3 | ZYZKZH | C | 10 | 专业准考证号 | |
| 4 | KDMC | C | 20 | 考点名称 | |
| 5 | KSKL | C | 10 | 考试科类 | |
| 6 | KM1 | C | 120 | 需查科目一 | |
| 7 | KM2 | C | 120 | 需查科目二 | |
| 8 | KM3 | C | 120 | 需查科目三 |
注:若科目不够,可自行添加。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按此格式输机,于2018年1月10日前通过平台跟贴上传附件上报市教育考试院高考处。
附件5
2018 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信息登记表
| 院校名称 | 院校代码 | 院校地址 | 办学性质 | 邮政编码 | |||||
| 招办负责人 | 办公室电话 |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传真电话 | |||||
| 考试类别 | 科类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学费(元/年)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收费标准(元) |
院校招生办(处)盖章: 院校招生办(处)负责人签字 :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时间:
说明:本表中“考试类别”为舞蹈类、
来源:(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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