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
一、报考条件
报考
二、招收计划
在国家核定的13所地方高校2017年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面向我省的生源,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招收
三、工作程序
(一)政治考核。由各市征兵办按照征集义务兵政治考核程序和方法组织实施,统一填写《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参加考核的对象由省招考办在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报考的上线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如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各市征兵办于7月3日上午10时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应于7月4日12时前主动到各市征兵办报名登记参加政治考核。因考生联系方式不正确、关机、停机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以及不按时到各市征兵办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政治考核工作于7月4日开始,7月8日结束,7月9日12时前,各市征兵办将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报省征兵办。
(二)体格检查。参加政治考核的考生全部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工作由各市征兵办于7月6日至7日集中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各市征兵办通知为准)。各市征兵办协调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统一使用国防部征兵办配发的网络版征兵体检信息化管理系统,按照义务兵体检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体检现场要设立无线电话信号干扰器,切断有线电话,同级兵役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结果要在体检结束后次日17时前,通报参加体检人员,合格人员名单要在各市征兵办明显位置张榜公示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7月8日11时前,各市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报省征兵办,7月10日15时前,统一将《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送交省征兵办。
(三)面试。各市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省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于7月9日至10日,在沈阳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各市征兵办要根据省征兵办计划安排,及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组成员以部队为主,兵役机关参加。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
(四)录取。省招考办依据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名单,从第一志愿报考有关院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依据考生分数,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投档,由试点高校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报考的非第一志愿且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充。执行辽宁省有关加分、降分及优先录取政策规定。生源数量仍然不足时,可调整到上线考生数量充足的省份录取。8月10日前,省招考办将录取人员名单抄送省征兵办。9月底前,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招收部队,将《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
(五)入伍办理。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12月份,由
四、任命和待遇
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的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入伍后首次授衔前,按照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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