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2019年高招工作规定,关于2019年北京高考加分、照顾录取的政策如下:
照顾对象的录取
1.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台湾省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从边疆、山区、牧区、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
5.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散居在汉族
8.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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