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自主招生计划156名。自主招生的专业包括理工物理类、理工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为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综合素质优秀的理科高中毕业生(其中,上海市和浙江省不区分文理科),在高中阶段表现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物理、
2.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考生。获奖名单须在中国科协网站公示,公示网址:http://gs.cyscc.org/。
3. 在2018年上海市高中学生
三、报名及材料审核
1. 考生网上报名。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自行注册、获取报名号,在网上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打印由系统生成的自主招生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报名材料上传。
2. 书面材料提供与寄送。
书面报名材料包括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请表和其他材料。其他材料主要包括获奖证书(证明)复印件及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不包括论文和专利)。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
考生报名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请用A4纸打印材料,并按照“申请表”和“其他材料”的顺序
考生报名材料经中学盖章确认后寄送到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建议使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所有申请者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3. 材料审核。
我校将组织由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并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获奖情况等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具备条件的高考改革试点省份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相关内容将提供给专家作为重要参考材料。
材料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
四、选拔办法
1.
2. 确定自主招生入选名单。根据考生
3. 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五、录取优惠政策
自主招生入选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填报自主招生高考志愿。
录取优惠政策为:(1)上海市、浙江省考生达到当地自主招生控制线上20分,且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本人选报的3门高考选考科目中至少有1门必须符合高考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2)江苏省考生达到江苏省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线上20分,且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及以上;(3)其他省份考生达到我校在该省理工类本科一批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当地理工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
入选我校自主招生名单的考生,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公示的录取优惠分值,如果我校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且考生体检不受限制,则予以录取;如未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且考生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则予以退档。具体专业安排如下:考生高考专业志愿必须属于在自主招生入选公示的“可报考专业大类”内的专业。考生应填满所在省规定可填的专业志愿数且不能重复(重复填写的专业志愿只计算前1个,后面重复的专业视为空白)。具体按以下方式录取:(1)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排名(指自主招生入选并投档考生之间的排名,下同)在30%(含)以内的考生满足第一专业志愿;(2)排名在30%~60%(含)的考生满足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若第二个专业志愿为空白,则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3)排名在60%之后的考生由学校参考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统一安排专业。
六、时间安排及相关说明
1. 网上报名:4月3日至4月12日。
2. 学校收取书面材料截止日期:4月15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3. 材料初审结果查询及合格名单公示:4月底或5月上旬,考生可通过我校“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4. 网上付费及下载准考证:5月11日至20日,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在我校“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组织的
5.综合
6. 综合
七、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新生报到时我校将对录取的自主招生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将省级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与自主招生考生的申请材料逐一进行比对,有需要的可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开展复测。
八、组织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
九、联系方式(含报名材料邮寄地址)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十四层,
咨询电话:021-64252763传真:021-64253762
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du.cn/
十、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在招生过程中加强材料初审和
2.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
3. 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 我校自主招生实施的全过程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监督电话:021-64252688。
十一、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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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考专业大类 |
专业大类所包含专业 |
选考科目要求 (适用于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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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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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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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物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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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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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商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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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
说明: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请注意本表中“专业大类所包含专业”对应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高考3门选考科目中至少有1门与之相符合。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凡有选考科目不符合者,该高考专业志愿视为无效,后一顺序的高考专业志愿自动递进为前一志愿顺序,并以此类推。
附件2:
(图片来源摄图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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