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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界的“五院四系”

| 来源:网络 12537

法学界的“五院四系”


近年来,因国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导致学法学专业的学生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在法学界里,大家都知道学法学只有从“五院四系”走出来的人,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科班生。今天就给大家讲讲什么是法学界的“五院四系”。所谓“五院”是指1949年建国后创立的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所谓“四系”指北大、人大、吉大、武大的法律系。“五院四系”在很长时间内代表中国法学研究的最高水平,堪称法学类院校中的泰山北斗。

1、中国政法大学

学校的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1954年,学校迁址至学院路。1960年成为国家确定的全国重点高校。文革中学校停办,1978年复办。1983年,北京政法学院与中央政法干校合并,组建为中国政法大学,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形成一校及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进修生院三院办学格局。1985年,学校开辟昌平校区。进修生院后更名为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单独办学,2000年,复又合并于中国政法大学。

学校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人,不仅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代表着国家对外进行法学等领域的学术交流,而且多学科的人才培养模式也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经济管理、文史哲学等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成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

学校设有法学、侦查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国际商务、哲学、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英语、德语、新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翻译、金融工程、汉语言、网络与新媒体、法治信息管理共24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拥有3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7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其中,法学为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政治学为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

2、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的前身为1950年创建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政法系为基础,合并当时的重庆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政法学院、重庆财经学院法律系、贵州大学法律系、云南大学法律系,正式成立西南政法学院,郭沫若先生题写院名,首任院长是抗日民族英雄、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1958年,中央公安学院重庆分院并入学校。

学校先后经历了由中共中央西南局、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教育部和重庆市共建的管理模式。“文革”期间曾一度被迫停办。1977年,经中共中央批准恢复招生。197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同年在全国政法院校中率先开办法学及哲学、国际共运史3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专业招生人数占全国招生人数的二分之一。1979年,开始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及全国首批刑事侦查专业本科生。199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9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同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全国首批试点单位。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置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同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成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共有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3种类型;同年10月,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共建西南政法大学协议。

学校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及23个本科专业。1个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重庆市特色学科专业群建设项目。是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学校现有经济法学科和诉讼法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及工商管理等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学校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6门、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司法鉴定中心是中西部唯一的国家级鉴定机构。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学校前身是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第二书记陈毅担任筹备委员会主任的中原大学。1953年,在全国高等院校调整中,以中原大学财经学院、政法学院为基础,荟萃中南地区六省多所高等学校的财经、政法系科,分别成立了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1958年,中南财经学院和中南政法学院及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为湖北大学。“文革”期间,教育事业遭到严重摧残,1971年,湖北大学改名为湖北财经专科学校。1978年1月,学校经湖北省批准更名为湖北财经学院,并成为首批恢复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的高校之一。1979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湖北财经学院由财政部及湖北省双重领导,以财政部为主。1984年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恢复重建中南政法学院,归司法部领导。1985年9月,湖北财经学院更名为中南财经大学,邓小平亲笔题写了校名。2000年2月,国务院批准教育部的方案,中南财经大学和中南政法学院合并,于2000年5月26日组建成新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9月,学校跨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1年6月,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2年10月,教育部、财政部、湖北省人民政府签署正式协议,共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学校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基本稳定在全国高校前列,财经、政法类高校第一的位次。近10年,学校教师共承担完成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000余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教育部门重大攻关科研项目近500项,国家教育部、国家财政部、国家司法部和国家科技部等科研课题400余项,共取得科研成果13000余项,其中专著800余部,编著及教材800余部,论文11000余篇。尤其是2013年获得代表我国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最高水平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9项,斩获该奖项全部等次和类型,体现了学校在人文社科领域一流的科研实力。

学校现有56个本科专业,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8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5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0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5项,普通高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5个;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3个基地,即“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设立了310多个学生实习实践基地;2011年学校即成立了创业学院,近年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400余项、校级项目300余项,实施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2000多项。

学校十分重视教育教学质量,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确立科学的“以生为本”、“全面质量观”、“特色制胜观”、“协调发展观”等教育思想观念,突出“融通性、创新型和开放式”的人才培养特色。学校一方面开设了商贸英语、法律英语、法制新闻、经济新闻、司法会计、经济伦理、法经济学、经济侦查等极具特色的课程;另一方面,在全国高校公共基础课中首先创设了“经济学通论”、“法学通论”和“管理学通论”三门必修课程,有力推动了经、法、管三大互动学科的交叉、渗透与融合。学校现有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6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0门。

4、西北政法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位于世界历史文化古城西安,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丰厚的文化底蕴,是一所法学特色鲜明,哲学、经济、管理、文学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承担包括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和西部基层全部3个类型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任务。

学校是西北地区法学研究的中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和西北地区第一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的前身是1937年中国共产党在延安创办的陕北公学。后历经延安大学、西北人民革命大学、西北政法干部学校、西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等时期。

学校汇集了一支博学敬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一大批教师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全国优秀教师”“陕西省社科名家”“陕西省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高度重视教师专业实践经验的积累,积极推行专家教授、青年教师去实务部门任职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中央政法委、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同时,还聘有一支由著名学者、实务专家组成的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队伍。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坚持把人才培养工作放在首位,以学生为本、质量立校,建构起课堂教学、实验实训、科研训练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重视学生的养成教育,为全部本科生配备了导师,对学生大学四年的生活、学习、深造、就业等予以全面的指导帮助。网络课堂和课程资源中心实现了所有本科课程资源的网上共享和师生的教学互动。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国家级创新实验区,法学实验实训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哲学、侦查学、新闻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

5、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在圣约翰大学旧址成立华东政法学院。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是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曹文泽教授,校长叶青教授。多年来,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已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设有19个学院(部),16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法律史)、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学校积极推进智库培育和建设,提升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是最高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研究基地、上海市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中国(上海)自贸区法治创新研究基地、法律文明演进研究是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政府体制改革与监管模式创新法治保障研究中心、经济法律战略研究院是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理研究院是上海市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近五年来,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项目、司法部项目立项数多次获得全国第一,国家级重大课题立项数在全国政法高校中居领先地位。

学校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法律史、经济法学),4门国家精品课程(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经济法学、司法鉴定概论),4门教育部第一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经济法学、司法鉴定概论、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2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法学、侦查学),4个上海高等学校市级教学团队,34门上海高校市级精品课程,5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1个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侦查学),2个“十二五”本科教学工程市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型国际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在2002年、2008年两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均为优秀。学校自1981年起创办研究生教育,1995年获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试点单位之一。研究生教育基本形成了以法学为核心,经济学、管理学共同发展,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共进的“一体两翼”格局。

6、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飞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

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许多蜚声中外的知名学者、跨世纪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和新世纪人才,拥有经济法学、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四个国家重点学科,同时,作为国家法学一级重点学科,法学院在国际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法律史学、知识产权法学等所有学科都有很强的教学和科研实力、凭借梯队合理的最好的法学师资团队,北大法学院在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创建世界一流法学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北京大学法学院拥有非常好的教学科研条件,教学行政大楼(凯原楼)、科研楼(陈明楼)、四合院及法柱广场均位于燕园东北角,紧邻风景秀丽的未名湖风景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近些年来,北大法学院在国际化方面有了更大的推进,已与多所世界顶尖大学的法学院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并在欧美多个著名法学院设立联合研究机构。2013年,在世界著名高等教育机构QS排名中,北大法学院名列中国大陆法学院第1名。2015年,北大法学院位列QS排名全球第18位,中国(含港澳台地区)第1名。

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成为引领法学教育的重镇、凝聚国内优秀法律人才的平台和沟通中外法学交流的窗口。1998年,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并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朝阳大学创办于1912年,当时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院校”,在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史上享有“北朝阳,南东吴”、“无朝(阳)不成院(法院)”的美誉。法学院设有43个研究中心(所),拥有“985工程”国家重点创新基地和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有国家“211工程”重点项目“中国法制信息港”和综合性的法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图书馆现有藏书30余万册,其中中文法律图书25万余册,外文法律图书5万余册,中文法律期刊1300余种3万余册,外文法律期刊80余种3000余册。法学院主办的学术刊物有全国核心学术期刊《法学家》、《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人大法律评论》、《朝阳法律评论》等,并建成了“中国民商法律网”等全国知名的网站。法学院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含所有二级学科)1个(法学)、国家级重点二级学科4个,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中国第一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含全部博士学位学科点)。拥有1个本科专业(法学),1个第二学士专业(知识产权),1个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点。学院自1950年至今已毕业学生两万余人,培养各类培训生、进修生、法官、检察官、律师、高校教师和国家机关公务员等30余万人。一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共和国法治建设的优秀人才。现有在校注册学生2500余人,以研究生为主体,本科生约占五分之一。60多年来,人大法学院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人才,并为法学事业的振兴和繁荣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教育部2004、2009及2012年三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均排名第一,并开始跻身于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

8、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法学院重视师资队伍的培养和结构优化,经过不懈努力,形成了一支高水平、高学历、学科配置齐全的师资队伍。法学院现有专职教师99名,其中教授34名(含博士生导师31名)、副教授27名、讲师37名、助教1名。专职教师已取得博士学位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占教师总数的96%。目前法学院教师的平均年龄在 37岁以下,是一支富有朝气和创新精神的教学队伍。年长的教授老骥伏枥,树法学院的学术风范;中年教师学术有成,继往开来,成为法学院的教学与科研的中流砥柱;青年教师勤学不辍,慎思明辨,昭示着法学院发展的未来。著名法学家张文显教授现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姚建宗教授为首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学院现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1人、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委员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首席专家(召集人)1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1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获中国法学会“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奖1人、提名奖2人。法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成效显著,目前已具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设有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法律史学共7个博士点及联办自设法政治学和法经济学两个博士点。在二级学科中设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10个法学硕士招生专业及1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其范围涵盖全部二级学科。其中法学理论和刑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其科研实力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法学理论学科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创新精神为学术生命线,与时俱进地进行观念、方法和理论的变革与创新,成为中国法学理论体系重构、法学观念更新和法学方法变革的旗手。该学科先后开展了“法学基本范畴”、“现代法的精神”、“知识经济与法制创新”等重大课题研究,先后提出了“以权利和义务为基本范畴重构中国法学理论体系”、“以现代法的精神为核心推动中国法律制度创新”、“以权利本位为范式实现当代中国法哲学研究范式的转换”、“以法学学术前沿和法治实践前沿为目标,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等理论主张。这些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前沿问题的研究,对我国30年来整个法学理论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起到了重大的推动作用。刑法学科综合实力多年来稳居国内同学科前列。刑法学科秉承甘雨霈教授、何鹏教授、高格教授等老一辈刑法学家传承下来的学术传统,以服务于法治实践为根本宗旨,追求创新,力求观念、理论和方法上的与时俱进,在犯罪构成理论、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刑事司法和立法解释、人权与国际刑法、国际刑事法院、刑事诉讼价值、结构及法律事实、刑法哲学、刑民交叉问题等领域的研究特色鲜明。近年来,本学科点承担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发表了一系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著作及论文,科研成果多次获得省部级奖励。该学科长期以来对中国刑法学的发展与繁荣做出了奠基性的贡献,为国家培养了大量高层次的理论研究与教学人才、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人才。民商法学为吉林省重点学科,科研实力日益增强,其在国内的学术地位引人瞩目,是学校和院重点支持的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法律史学、国际法学也是学院颇具发展潜力和特色的优势学科。

9、武汉大学法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学科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创办的湖北法政学堂。1911年辛亥革命后改为湖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6年武昌中山大学成立,1928年改组成立国立武汉大学,法学院都是其中的重要院系当时先后云集燕树棠、王世杰、皮宗石、周鲠生、梅汝璈等一大批著名法学家,办学声誉影响海内外。1979年恢复法律系,1986年成立法学院后,先后有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知名民商法专家马俊驹教授、知名国际法专家余劲松教授、曾令良教授、肖永平教授出任系主任和院长,现任院长是知名经济法专家冯果教授。经过三十多年的恢复重建与发展,法学院已成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一方重镇。法学院于2003年获批国家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国际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宪法与行政法学),1个博士后流动站。2008年获批湖北省重点一级学科,其中国际法学获批湖北省优势学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为湖北省特色学科。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参加了国家“211工程”1—3期的建设;国际法所作为牵头单位被批准为“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项目和法学院获准国家“985三期”正在建设的项目。中国唯一一个体育法学博士点建成并在2009年开始招收博士生。知识产权法学博士点于2011年底成功获批。我院每年招本科生200人左右,硕士生500人和博士生100人左右。新增政法干警第二学士学位、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政法干警)、国际法与中国法英文硕士的招生。现有研究生2000余人,本科生1000余人。近两年获批2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教育部校外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1门首批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获湖北省优秀博士论文奖8篇,1篇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法学院平均每年至少有1-2名长期执教的外籍教授,接待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学者短期讲学近40余人次;派遣教师出国进修、讲学、研究、访问或考察30余人。法学院与美国、日本、欧洲、澳洲、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一些著名法学院建立了持久的交流与合作关系。法学院本科生法语法学班、德语法学班绝大多数学生都能留学,还有其它普通班申请出国的人数,构成了近三分之一的本科生出国学习,办学国际化十分明显。

法学界的“五院四系”随着时代的进步已经演变成“五大四院”,但是不管校名怎么改变,“五院四系”在法学界泰斗的地位是别的院校没法撼动的,对于热爱法律的学生要好好努力学习,进入这些泰斗院校,为国民的法律意识以及法律的传播做更好的努力,建设法制性中国,未来还需要更多的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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