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
第八条 学校地址:滨文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310053)、富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高科路,311402)。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研究、制定学校“三位一体”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作出决策。
第十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职能组协同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学生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
第四章 计划与报名
第十三条 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工作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90名。招生专业计划、选考科目要求、学制与收费如下表:
第十四条 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二)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三)考生选考科目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四)学业水平
1. 按上述基本条件,报考
2. 按上述基本条件,报考
3. 按上述基本条件,报考
4.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上述各专业最低报考要求可以降低1个A等科目总数要求: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
(3)语言
(4)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参加
(5)体育特长类:在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跆拳道、体育舞蹈、
以上报考条件中所列各专业报考学业水平
第十五条 报名途径与要求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
(二)我校今年安排3个专业开展“三位一体”招生,考生只能选择1个专业填报,个人选考科目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书面材料要求与邮寄
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
1. 《考生诚信承诺书》(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 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附所在中学
3.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
4. 第十四条第(四)项所列各项赛事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非必须项目)。
5.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成长经历及体会、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规划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邮寄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面单上请注明“三位一体报名”)。寄送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四)考生诚信要求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 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五章 选拔程序与综合
第十六条 书面材料评审:由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并在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根据学业水平
书面材料评审成绩=学业水平
学业水平
第十七条 综合素质
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的方式进行。随机抽取若干名考生组成一组,就抽取的考题进行个人观点陈述并开展讨论。面试分组和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综合
第六章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
第十八条 考生须参加2017年高考考试,选考科目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入围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三位一体志愿。在填报普通类提前录取三位一体志愿时须将
第十九条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
综合评价成绩=“学业水平
第二十条 报考
第二十一条 通过“三位一体”选拔录取的考生,转专业政策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招生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和书面材料邮寄时间:
2017年3月1日9:00-2017年3月15日16:00止
(二)学校通知入围面试、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3月27日-2017年4月13日止
(三)报到和综合
2017年4月15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综合
2017年4月22日9:00-2017年4月30日16:00止
第七章 入学资格复查、报考费和资助
第二十四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三位一体”招生收取报名费110元/生;大学学习期间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当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十六条 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学生同等的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编:310053
咨询电话:0571-86613520
电子邮箱:zsb@zcmu.edu.cn
学校网址:www.zcm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b.zcmu.edu.cn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报名网址:http://swytbm.zcmu.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
特别提醒:大
锁定专业:简单的性格
定位大学:根据分数推荐适合的院校,初步定位高考目标
修正高考目标:根据月考成绩,结合优志愿系统及时修正
分析历3-5年专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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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2017高考交流QQ群号:
江苏:427569031 上海:420385510 浙江:428396016 广东:248017551 河北:344707506
福建:151161899 安徽:123052735 河南:428777189 山东:121908445 四川:125754301
湖北:428487411 湖南:343855494 陕西:101078162 山西:344066914 江西:413917298
北京:413492564 广西:452431886 甘肃:452437304 重庆:463336024 吉林:160112699
云南:485679348 贵州:180594366 新疆:178918409 天津:511596052 黑龙江:467658668
辽宁:102030733 宁夏:201679097 内蒙古:47842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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